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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平度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平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平度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
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青島市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全面推進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府治理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0〕11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發〔2020〕1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堅持標準引領、需求導向、依法依規、改革創新的基本原則,在充分推廣應用國家和省、青島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成果基礎上,持續推進全市基層政務公開內容標準化、平臺規范化、工作制度化、體系完整化。到2023年,建成全市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規范體系,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全市各級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公開平臺、專業隊伍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基礎夯實階段(2020年年底前)
1.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2020年7月底前)。各鎮(街道、園區)和26個試點領域相關單位(見附件2)要認真對照國務院部門已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我市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參照《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參考模板》(見附件1),編制完成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26個試點領域相關單位要落實好市級標準化目錄的梳理工作,同時指導、監督、配合各鎮(街道、園區)做好標準化目錄的梳理工作。各鎮(街道、園區)要全面學習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相關文件要求,認真梳理編制本級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目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體現地區和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標準化目錄梳理成果要及時在平度政務網“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專欄公開。
2.優化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2020年9月底前)。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構建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優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構建系統完備、易于操作、運轉有效的制度規范體系。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政府信息動態更新調整機制。加強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定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的工作制度,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建立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運用多種方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進行解讀。規范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部門會商協作,依法依規及時準確予以答復反饋。
3.加強基層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2020年10月底前)。堅持平度政務網作為第一公開平臺的功能定位,市大數據發展中心及各有關單位要逐項對照梳理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全面優化政府網站欄目設置,確保目錄中所有主動公開事項都有相應欄目進行公開。按照有關要求,平度政務網要集中發布全市各級各部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和在線辦事入口,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便利。要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小程序、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和青島政策通平臺、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等多種渠道,借助市融媒體中心優勢,擴大政府信息傳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響力。市民服務中心、檔案館、圖書館、各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
(二)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6月底前)
1.落實其他領域標準指引(2022年4月底前)。全市各級各部門在落實好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先行探索其他領域標準建設。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基本實現各領域各環節信息“應公開、盡公開”,并認真抓好落實。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2.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村(居)延伸(2021年9月底前)。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指導支持村(居)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應對應一致。指導建立完善村(居)公開事項清單,列明公開內容、公開時限、公開形式等,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探索完善村(居)務公開渠道,加強村(居)務信息公開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綜合利用信息公開欄、廣播、益農信息社、微信群、公眾號等群眾方便獲取的渠道進行公開,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探索在平度政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開設“村(居)務公開”專欄,以村(居)為單位公開重要信息。
(三)攻堅驗收階段(到2023年)
全市各級各部門全面完成國辦發〔2019〕54號文件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建成覆蓋基層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政務服務全流程的全市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重點工作親自部署、檢查、督促。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指導各鎮(街道、園區)抓好本領域標準指引的貫徹落實,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對涉及本領域事項清單優化調整;各鎮(街道、園區)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強化經費保障,精心組織實施。市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全市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推進落實;市大數據發展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我市政務公開工作,要加強對鎮(街道、園區)和部門的督促指導,統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司法、政務服務等部門和融媒體中心的協調聯動機制。
(二)加強隊伍建設。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成立明確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隊伍,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加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不斷提高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市前期調研和工作實際,選取鳳臺街道辦事處作為我市政務公開示范點。示范單位要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切實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各項工作要走在前、做表率,敢于先行先試,總結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為我市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樹立標桿。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工作交流,充分吸收借鑒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突出特色和亮點工作,形成輻射和帶動效應。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要把政務公開的規章制度、知識技能納入基層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全市各級各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政務公開學習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公開本領;涉及26個試點領域的相關單位要利用各種形式,組織開展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培訓工作。
(三)加強督促落實。2020年,我市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理論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及遇到的問題和思考,依托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公開工作交流》和省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看山東”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市大數據發展中心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并納入政務公開年度考核。
附件:1.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參考模板
2.26個試點領域責任分工
附件1
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參考模板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公開 | 依 申請公開 | ||||||
1 | 政策文件 | 教育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縣(市、區)教育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單位/村公示欄 (電子屏) □其他 | √ | √ | ||
規范性文件 | ●部門和地方政府規章 ●各類教育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縣(市、區)教育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其他 | √ | √ |
注:本模板僅供參考,各單位可根據26個領域標準目錄指引要求,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和領域特點進行修改、完善。
附件2
26個試點領域責任分工
1.城鄉規劃領域(國土空間規劃)(牽頭單位:市城鄉規劃中心,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2.重大建設項目領域(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3.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4.財政預決算領域(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5.安全生產領域和救災領域(牽頭單位:市應急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相關單位,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6.稅收管理領域(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7.征地補償領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保障性住房領域、農村危房改造領域(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9.環境保護領域(牽頭單位: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0.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1.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2.扶貧領域(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3.食品藥品監管領域(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4.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市政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5.就業領域和社會保險領域(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6.社會救助領域和養老服務領域(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7.戶籍管理領域(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8.涉農補貼領域(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19.義務教育領域(牽頭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20.醫療衛生領域(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